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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大庆晚报    
  核心提示:肇州县革命烈士陵园位于肇州镇东南隅,占地25000平方米,是肇州县为纪念肇州事变中殉难的6位烈士和历次剿匪战斗中牺牲的烈士而建的,1988年被批准为省级革命烈士陵园。

  陵园内建有革命烈士纪念塔、抗联十二支队纪念碑和抗日六烈士墓等。陵园内保留下的珍贵遗址、遗存,鼓舞后人追寻先辈足迹,赓续红色基因。

  日前,肇州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因疏于管理,陵园内部分纪念设施存在破损、褪色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英烈权益,影响了陵园整体庄严肃穆的氛围。

  经过充分调查核实,检察机关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设施破损、碑文褪色等问题进行修复整改。同时,要建立健全烈士陵园工作管理规范,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

  讲述——

  心中那抹“红”

  站在肇州县检察院窗前,第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肇州革命烈士陵园,望着陵园耸立的纪念碑,让人有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在我心里,英雄烈士的名字和事迹是不能被人们所遗忘的。

  记得从小学到高中,到了清明节,我们都要跟随老师到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那时候觉得,高高的纪念碑有着说不出来的巍峨和肃穆,一朵精致的小白花别于胸前,站在纪念碑下,总是在想,那些高高的塔碑底下有什么……

  小时候总是带着疑问而去,又带着疑问而归。

  渐渐长大,我明白了,烈士塔碑底下和墓里有烈士的灵魂,扫墓是对烈士的一种追忆。

  因此,在我心里,英雄烈士是受我们尊敬的,烈士的事迹也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动力,英雄烈士绝不能也不应该被人们所遗忘,我们要尊崇英雄、缅怀英烈、捍卫烈士尊严。

  如今,我从事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公益诉讼捍卫烈士尊严,也是我的职责所在。

  由于疫情影响,也不知道烈士陵园里面烈士设施和环境是否有人维护?年初,我带领部里的两名干警,冒着严寒来到了烈士陵园内。

  我们对园内的每个纪念碑、每个烈士墓、碑文、环境卫生等方面都逐一进行了查看,我们发现,几处烈士墓已经出现裂痕,碑文上烈士事迹的字已经褪色不清晰,烈士名字也已经模糊不清。

  看到这些,心里有些酸楚,作为一名检察官,缅怀先烈,牢记历史,维护烈士尊严更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如今看到陵园内英雄的事迹都模糊了,名字也褪色无法看清了,忽然感觉对烈士有些愧疚。

  立案——

  捍卫英烈权益,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回到单位后,立即向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当即立案,并迅速报请了省市院批复后,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烈士陵园内烈士墓的裂痕、碑文字体褪色和烈士名字不清晰及其他烈士纪念设施破损等问题进行修复整改。

  同时,要求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烈士陵园工作管理规范,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对烈士陵园进行现场勘查,专门召开了会议,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并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制定整改方案。

  同时,相关部门表示,将逐步完善烈士陵园管理制度,并对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和整治,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和场所的庄严、肃穆。

  检察官手记:公益诉讼每走一步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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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李紫芳

  案件办理后,当我再次站在单位的窗前,望着对面陵园内的烈士纪念碑,似乎有一种说不来的轻松,虽然作为一名公益诉讼的检察官,这是我的工作职责,虽然只是为革命烈士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儿,但是,我从内心感觉到,这是在捍卫英烈权益、传承和弘扬英模精神。

  如今的和平年代,是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不应该忘记他们的名字和事迹,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记住他们,应该像他们的儿女一样守护着他们。

  公益诉讼检察,是新时代“四大检察”之一,作为公共利益的“守门人”,我们以公益为核心,在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重要领域监督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权益。

  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照搬,公益诉讼每走一步都不容易。

  3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生疏到逐步开展的历程,我们每天所做的都是些平凡琐碎但又要花费不少精力的事儿,但在我看来,只有默默地做好这些平凡琐碎的“小事情”,才能发现公益诉讼的“大线索”,也是在切切实实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人民服务。

  既然选择了公益诉讼检察之路,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选择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工作方式,从过去的坐堂办案、埋头研究卷宗,到现在田间地头跑、大街小巷溜,我们成了“丈量地球”的检察官。

  有时,为了查看林地损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关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安全、国有财产及英烈保护方面的案件,我们会冒着大雨、顶着严寒,进行现场勘查、实地走访,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公益,为了人民。

  我的心中有个美好的愿望,希望有一天,山峦层林染,平原蓝绿交汇,城乡鸟语花香。希望我们的孩子既能享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又能仰望星空、看见青山、闻到花香,希望老百姓能安心吃上饭,再也不必为“舌尖上的安全”发愁,再也不必为环境污染而焦虑……

  记者后记:心有大爱

  英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脊梁,一个社会的价值标杆。

  2021年3月1日,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行为正式入刑。

  2021年3月1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批准逮捕。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南京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

  检察机关办理英烈名誉荣誉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是用法治方式传递出国家倡导尊敬英烈、崇尚英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烈信号,也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具体实践。

  敬畏英雄,不忘来路。

  郁达夫曾说:“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爱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

  时代需要英雄,他们如同夜空上的点点繁星,就算只有星火之芒,也足以烧起燎原之火,照亮后人前进的路。

  每一名英雄烈士都是一束纯净而温暖的阳光!崇尚英雄,尊重烈士,理应成为全社会共同的情感认同和价值追求。

  公益,简单地理解,就是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做的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说,人民的需求,就是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

  老子说:大私于大爱之中。

  那些甘愿替人民、替社会付出真情爱心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因为幸福从来都是偏爱那些热爱生活而乐于奉献的善良之人。

  红尘来去,有多少人懂得,大爱,是一种付出,而不是索取?

  毋庸置疑,心有大爱,是人生最美的修行。

  早在两千年前,古人在《说苑》中便说过:“爱施者,仁之端也。”

  相信,我们终其一生所追求的,是生命的厚度。

 
 责任编辑:李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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